在生活里,很多人以为签了离婚协议,婚姻关系就结束了,其实不是这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要协议离婚,得先签书面离婚协议,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得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还有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好的事。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要是有一方不想离了,能带着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把离婚协议书退给双方。
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还有三十天,要是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就会被当成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有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发了离婚证,离婚协议才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才算解除。
也就是说,只签离婚协议,没领离婚证,离婚就没完成,两人的婚姻关系还是存在的。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如果决定离婚,一定要走完完整的离婚登记流程,拿到离婚证,这样才能保障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