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制执行后对方还是不给抚养费,咱们可以从多方面采取措施来保障权益。
法院有不少办法对付这种不给抚养费的情况。它能去查对方的存款,像银行、信用合作社这些地方,法院都能去查询。查到后,就可以把对方的存款冻结起来,再把钱划到指定账户,用来支付抚养费。要是对方还有其他财产,比如房子、车子啥的,法院可以把这些财产查封、扣押,然后进行拍卖、变卖,用卖得的钱来支付抚养费。
要是对方明明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却故意耍赖不给,情节严重的话,这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了。法院会把这个案子移交给公安机关去立案侦查,接着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一般来说,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要是情节特别严重,就会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得交罚金。
另外,法院还能对对方采取一些限制措施。比如限制对方出境,让他不能随便出国;把他不履行义务的情况记录到征信系统里,这样他在贷款、办信用卡这些金融活动中就会受到影响;还可以通过媒体把他不履行义务的信息公布出来,让大家都知道他的这种行为,这对他的声誉可是有很大影响的,说不定他就会乖乖支付抚养费了。
法律建议:如果遇到强制执行后对方仍不给抚养费的情况,要及时和法院沟通,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等信息,这样能更好地保障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