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发生的事能不能起诉,得看具体情况。这里面的关键是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还有存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况。
通常来说,咱们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三年。要是从权利被损害那天开始已经过了十年,而且也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这些法定情况,一旦对方拿诉讼时效已过当理由来抗辩,那原告可能就赢不了官司了。不过,原告还是能去起诉的,法院也会受理这个案子。
但有些情况比较特殊。像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还有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以及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这些情况,是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就算事情已经过去十年了,照样可以起诉。
要是在这十年里出现了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儿,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了履行请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又或者权利人提起了诉讼、申请了仲裁等,那诉讼时效就得重新计算。要是出现了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像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那天开始,再过六个月,诉讼时效就到期了。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有权利受到损害的情况,最好尽快去咨询专业律师,看看自己的情况是否在诉讼时效范围内,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