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要求女方退还所有花费,能不能退要根据这些花费的性质来定。
恋爱期间像吃饭、看电影这类日常消费性支出,属于一般赠与。这种花费是两人一起享受的,目的也是增进感情,不算能要求返还的债务。所以男方要是要求退还这些费用,通常法律不会支持。
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比如彩礼、贵重首饰等,法律规定在一些情形下,男方请求返还按习俗给的彩礼,法院会支持。这些情形包括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办了结婚登记但确实没一起生活;婚前给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不过后两种情况得是双方离婚才行。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花费,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一般不用退还。但要是男方能证明某笔花费是他的个人财产,还没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就可以要求女方适当返还。
要是男方的要求不合理,女方可以拒绝。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通过打官司解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