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书,并不意味着马上就能离婚,而是要经历离婚冷静期才能完成离婚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得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了,就可以带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且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要是离婚冷静期过了三十天,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那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签完离婚协议书后,最快得等三十天冷静期过去,然后在接下来的三十天里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这样才能办完离婚登记。
法律建议:夫妻决定离婚签协议前要慎重考虑。如果在冷静期想撤回离婚申请,要及时按规定操作。过了冷静期记得在规定时间内去申请离婚证,避免因疏忽导致视为撤回申请,若之后还想离婚,得重新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