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赠与其实和债权转让差不多。在咱们生活里,就好比有人把自己的“讨债权利”送给别人,这就是债权赠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债权转让不用经过欠债人的同意,不过得让欠债人知道这件事。
债权人就像债权的主人,有权利自由处理自己的债权,把它送给别人也是可以的。只要送的人和收的人都同意,而且这个债权不属于那些不能转让的情况,像根据债权性质不能转、当事人约定不能转或者法律规定不能转的,那这个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
不过,让欠债人知道债权已经送出去了很重要。要是没告诉欠债人,那这个债权转让对欠债人就不管用。欠债人还是可以把钱还给原来的债主。只有当欠债人收到通知了,才得把钱还给新的债主。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债权人要是打算把债权送出去,一定要尽快通知债务人。不然债务人不知道情况,继续把钱还给原来的债权人,新债权人的权益就可能受到影响。所以,债权赠与虽然不用债务人认可,但及时通知债务人是很有必要的,这样才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