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拿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却对其有不同看法时,是有办法来解决的。
在责任认定书送达后的规定时间里,您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写申请时,要把您的复核请求、理由以及主要证据都写清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仔细审查几个方面,比如事故认定的事实是不是清晰,证据是不是足够、真实,法律用得对不对,责任划分公不公平,还有事故调查和认定的程序合不合法。
不过,要是出现下面几种情况,复核申请是不会被受理的。比如有一方已经向法院起诉且法院受理了;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了;事故是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车辆是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出的事故。
要是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复核申请,就会给出复核结论。要是他们觉得原来的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够或者程序违法,就会让原来办理案件的单位重新调查、认定;要是觉得原来的认定各方面都没问题,就会维持原来的事故认定。
要是复核结果您还是不满意,在后续打民事官司的时候,您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事故认定书有错误,让法院重新划分事故责任。
法律建议:拿到事故认定书后要尽快查看,有异议及时申请复核,准备申请材料时确保内容完整准确。在民事诉讼中提供证据时,要保证证据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