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贷里,配偶要不要担责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金融借贷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这就表明是双方共同的意思,那这种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有一起偿还的责任。就像夫妻两人一块去银行签贷款合同,或者一方贷了款,另一方明确说愿意一起承担,这种情况配偶就得负责还钱。
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这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同样要担责。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就是维持家庭日常开销,像买生活用品、付子女教育费这些产生的借贷。
不过,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一般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配偶通常不用担责。但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那配偶可能就得担责。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钱投资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这种情况下配偶可能要一起还钱。
在实际的司法案件里,判断配偶是否担责,得结合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要是发生金融借贷纠纷,债权人想让配偶担责,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务符合前面说的共同债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