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一方要求离婚,可让有关组织调解,也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来启动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通常先调解。若调解无效且存在这些情况,法院应准予离婚: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要是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应准予。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也应准予。
诉讼中,主张离婚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证据可以是家暴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分居协议等。法院会根据双方证据和实际情况审理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