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主张赔偿,要满足这些条件:
法定过错情形方面,《民法典》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重婚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间用殴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
请求权主体上,主张赔偿的得是无过错方。要是双方都有过错,任何一方都不能请求损害赔偿。
程序要求上,损害赔偿请求要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原告在离婚诉讼没提损害赔偿请求,离婚后另行起诉,一般不被支持。不过,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基于规定提损害赔偿请求的,离婚后可另行起诉。
因果关系上,过错行为和损害结果得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过错方的过错行为让无过错方遭受了物质和精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