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官司里,要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得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
1、要是债务是夫妻一起认可的,像夫妻两人都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名,或者一方借了钱之后,另一方明确说愿意一起还,这种债务就会被当成夫妻共同债务。
2、要是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期间以自己的名义借钱,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基本开销,这些钱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平常家里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看病买药这些必要的花费都算家庭日常开销。打个比方,一方为家里买生活用品借了钱,这就算共同债务。
3、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的范围,一般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生意,或者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的,那还是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钱去投资,投资赚的钱用在了家里,这笔债务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债务得一起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管各的,那就由夫妻两人商量着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