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签“婚内协议”,名称上不太合适,毕竟“婚内”指的是婚姻存续期间。不过,要是协议内容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离婚后的权利义务约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协议就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也就是说,只要双方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协议是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协议内容不违法、不损害他人权益、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便协议叫“婚内协议”,也会被认定有效。
不过,如果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等可撤销的情况,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能行使撤销权。
要是对协议有效性有争议,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就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认定协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