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若偷逃应缴税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就属于偷逃应缴税额巨大。
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但最终量刑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要是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或者积极补缴偷逃税款、退赃退赔等,法院量刑时会考虑这些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按法律规定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犯罪情节较轻,还可能免除处罚。
相反,如果存在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多次走私等从重处罚情节,量刑可能接近法定幅度上限。所以,涉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犯罪的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争取从轻处理,如存在从轻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主动补缴税款、退赃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