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可获得减刑。
无期徒刑罪犯经一次或多次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从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算。这意味着,中国无期徒刑罪犯最少服刑十三年。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法院会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是否对其限制减刑。若这类罪犯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若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如果有亲属涉及此类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和程序,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服刑人员应积极改造,争取符合减刑条件,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