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借条的处理要根据债务性质确定承担方式。
要是借条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又或者一方在婚姻存续期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那这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债务分担,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以个人名义负债,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通常不算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举债方的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不过,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那就算共同债务。
处理离婚借条债务问题时,债权人就婚姻存续期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除外。而且,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