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必须要走的程序,不会因为夫妻双方同不同意而改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拿着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而且得自己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2、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如果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那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设置离婚冷静期,主要是为了防止夫妻一时冲动就离了婚,给双方一些时间好好想想,让婚姻关系能更稳定。所以,只要夫妻是打算协议离婚的,不管他们对离婚冷静期看法如何,都得经历这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