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里,要是造成了人员死亡,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得看不同情况。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这里面有不少门道。
正常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现场调查开始后的十天内,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来。要是事故涉及交通肇事逃逸,那就得等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之后的十天内,才会制作认定书。
要是事故需要做检验、鉴定,那就得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下来的五天内制作认定书。不过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三十天,要是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是可以延长的,但最多也不能超过六十天。
要是事故当事人对调查的事实和成因有争议,就会按一般程序来处理。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调查的情况,还有相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把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来。
所以,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时间,得看案件是不是涉及逃逸,需不需要检验鉴定等实际情况。时间短的话十天就能拿到,长的话可能会超过六十天。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等待责任认定书的过程中,当事人要保持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要是对认定书有异议,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