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女方坚决不要孩子,这事儿得看具体情况来处理。要是夫妻两人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谈不拢,那就可以去法院打离婚官司,让法院来做判决。法院在决定孩子归谁抚养时,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好,会综合考虑好多事儿,像孩子多大了,父母双方谁更有能力和条件来养孩子。
要是孩子还不到两岁,一般情况下是跟着妈妈生活的。不过要是妈妈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得了一直治不好的传染病或者其他重病,孩子跟着她生活不合适;或者妈妈有条件养孩子却不管,而爸爸想让孩子跟着自己;又或者有其他原因,孩子确实不能跟着妈妈,这种情况下爸爸要是请求自己直接抚养孩子,法院是会支持的。
如果孩子已经满两岁了,父母又在抚养问题上达不成协议,法院就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对孩子最有利的原则来判。要是孩子已经八岁了,那法院也会听听孩子自己的想法。
要是最后法院把孩子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女方也不能拍拍屁股就不管了,得给孩子出一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给多少、给多久,夫妻俩可以先商量,要是商量不下来,还是得让法院来决定。而且女方虽然不直接带孩子,但她有去看孩子的权利,男方得配合,不能故意刁难。
法律建议就是,夫妻双方在处理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时,要多为孩子着想,尽量心平气和地协商。要是真到了打官司这一步,要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等,来证明自己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