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几个重要的判定标准。
共签共认标准很好理解。要是夫妻两人一起在借条、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一方先借了钱,另一方后来认可这笔债务,那这债务就是夫妻共同的。比如说,夫妻一起和别人签了借款合同借了钱,这笔钱就是两人都要负责还的。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标准也很关键。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了家里的日常开销借的钱,就算只有这一方签字,也是共同债务。这里的日常开销就是维持家里吃穿住行这些基本生活的花费。像买菜、交水电费这些支出产生的欠款,都属于夫妻共同要承担的。
债权人举证标准相对复杂些。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了超出家庭日常开销的钱,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但要是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借的,那这债务还是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钱去投资,如果债权人能证明投资赚的钱两口子都用了,那这笔债务两人都得还。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涉及借钱时,夫妻双方最好都清楚了解借款用途并明确表示态度,留下相关证据。如果是债权人,要注意保存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事务的证据,这样才能在后续出现问题时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