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位权析产诉讼里,被告有多种抗辩途径。
第一,针对代位权成立要件抗辩。债权人发起代位权诉讼,要满足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等条件。要是被告能证明债权不存在、不合法,或者债务人并非怠于行使债权,像债务人正积极和次债务人协商解决债务问题,那代位权就不成立,诉讼也就没了基础。
第二,对析产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抗辩。若被告能表明共有财产当下不适合分割,比如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分割会严重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或者有不得分割的约定,就能对抗析产请求。
第三,对共有财产范围和份额抗辩。被告可拿出证据,证明原告所说的共有财产不在共有范围内,或者对各共有人的份额提出异议,比如证明自己对财产贡献大应多占份额。
第四,从程序方面抗辩。查看诉讼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要是存在管辖错误、诉讼主体不适格等问题,可请求法院驳回起诉。
被告在诉讼中,要积极收集和提供证据,以此支持自己的抗辩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