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可没有“对方死活不离婚,自己就得赔偿”这回事。不过要是离婚是因为一方有法定的过错行为,那没过错的一方就有权利要求对方给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明确规定了几种情况,要是因为这些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就能索赔,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这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赔偿就是赔偿因为过错行为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打个比方,要是遭遇了家庭暴力,看病花的钱、被损坏的东西,都能按实际损失让过错方赔。精神赔偿就比较复杂,得综合好多因素来定,比如过错方错得有多严重、具体是咋侵权的、造成了啥后果、过错方能赔多少钱,还有当地生活水平啥的。
要是有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愿意,那想离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看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来决定要不要判离。要是法院觉得夫妻感情确实没了,调解也没用,就会判离婚。要是存在前面说的法定过错情况,没过错的一方在打官司的时候,就可以提出赔偿要求。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要是遇到这种事儿,一定要注意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像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重婚或者和别人同居的相关照片、聊天记录等。有了这些有力证据,在索赔的时候才能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