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前,一方买卖房子的情况得具体分析。要是房子是一方婚前就有的个人财产,那这房子的主人有权利自由处置它。在离婚前,主人想把房子卖掉不需要另一方同意,卖房子拿到的钱也归主人个人。
2、要是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就把房子卖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种卖房子的行为是没有权利的。要是有第三方是好心买了这房子,给了合理的钱,还办好了产权登记,那第三方就能根据善意取得的规定拥有这房子的所有权。这时候,另一方只能找那个擅自卖房的人要赔偿。要是第三方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另一方就可以把房子要回来。
3、在实际的司法案件里,判断第三方是不是好心买房,一般会看第三方知不知道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交易的价格合不合理等情况。要是另一方发现对方偷偷卖了共同的房子,得赶紧采取行动,比如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定买卖行为无效,把房子要回来或者要求赔偿损失。同时,要注意收集像房屋产权证明、买卖协议、付款凭证这些相关的证据,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