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院判决夫妻债务会遵循一定原则。第一步是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要是夫妻双方一起签了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要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通常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要夫妻一起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各自归各自,就先由双方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要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就由借钱的那一方自己还,另一方不用管。法院审理的时候,会根据双方给出的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证明债务用途的材料等,来判断债务到底是什么性质,然后做出合理判决。
这里有个常见误区,很多人觉得只要是婚姻期间借的钱就是共同债务,其实不是。大家得搞清楚,只有符合前面说的条件,才算是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