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订婚同居时花的钱能不能要回来,得看具体情况。
对于平时一起吃饭、旅游这些日常开销,这是两个人为了增进感情自愿花的钱,一般就相当于送出去了,不能再要回去。毕竟这些消费都已经花出去了,双方也都享受了消费带来的快乐,不存在还钱的道理。
2、要是为了结婚送的大额礼物,像彩礼、贵重首饰之类的,如果最后两人没结成婚,送东西的一方可以要求把东西拿回来。按照法律规定,没办结婚登记手续,给彩礼的一方想把彩礼要回来,法院是会支持的。这是因为送这些东西是有结婚这个前提条件的,条件没达成,送的东西就能收回来。
3、要是同居的时候一方找另一方借了钱,有借条等能证明借钱事实的,借钱的人就得把钱还上。因为借钱还钱是受法律保护的,借出钱的人有权利让对方还钱。
在处理这类费用返还纠纷时,想把钱要回来的一方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什么性质、具体金额是多少等。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着解决,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