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过错方的行为会影响财产分割和赔偿问题。以下几种行为属于过错情形。
重婚,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严重违背了婚姻忠诚,破坏婚姻稳定。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地住在一起,同样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
家庭暴力也属于过错行为,像家庭成员间的殴打、捆绑、残害、限制自由,还有经常的谩骂、恐吓等身体和精神侵害,会严重伤害受害方的身心健康。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不行,虐待是长期持续的暴力,遗弃是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不管。
另外还有兜底的“其他重大过错”,比如一方吸毒、赌博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也可能被认定为过错。
要是离婚时一方有这些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方面。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大家遇到这类问题,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