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假合同骗贷案件里,不少主体都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先说实施骗贷行为的个人。要是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合同向金融机构骗贷款,而且达到了一定数额,那就构成贷款诈骗罪。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这个罪的主体。
单位也可能成为责任主体。如果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合同骗贷,就构成单位犯罪。这种情况下,单位会被判处罚金,单位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依照贷款诈骗罪的规定来处罚。
金融机构内部人员要是和骗贷行为人勾结,明明知道是假合同还帮忙骗贷,就会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他们利用自己在金融机构的职务便利,为骗贷行为提供帮助,主观上有一起犯罪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协助骗贷的行为。
另外,中介机构人员如果为骗贷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帮助,可能会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等相关犯罪。
所以,实施骗贷的个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人员、和骗贷分子勾结的金融机构内部人员,还有提供帮助的中介机构人员,都可能因为假合同骗贷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怎么认定,得看案件的事实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