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30年后,正常来说财产在离婚时已分割好,后续通常不再重新分配。不过有两种特殊情况能重新处理。
一是离婚时没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是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合理分割。要是当时有部分财产没处理,发现财产后的合理时间内可请求分割。
二是若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要注意,请求再次分割财产有诉讼时效限制。要是有重新分割财产的需求,得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像财产的来源、购买时间、权属证明等,然后向法院起诉,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