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房产和车位的归属问题时,法律上有明确的区分。房子如果是婚前购买,那属于婚前财产,这点比较清晰。但车位的归属就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要是车位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哪怕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正常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所获得的财产,要是没有特别的约定,一般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就像婚后用双方的工资收入买的车位,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夫妻离婚,双方可以先协商怎么分割这个车位。要是协商不下来,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要是一方在婚后用个人财产买的车位,并且能证明买车位的钱是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而且车位也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个车位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用婚前存的钱买了车位,还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就不能要求分割这个车位。
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车位。如果车位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那就相当于父母只赠与自己的子女,车位就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建议:为避免日后纠纷,夫妻双方在购买车位时,最好明确资金来源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果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要留存好财产来源的证明。对于父母出资购买的情况,也可以提前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赠与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