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想撤销离婚协议里的赠予,是有条件的。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如果债务人在离婚协议里把财产给了配偶,让债权人的权益没法顺利实现,那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得先有对债务人的合法有效债权,这是行使撤销权的前提。要是债权本身不合法,或者已经过了诉讼时效,那撤销权就没办法成立。
2、债务人得有赠予行为,而且这个行为还得损害到债权人的债权。举个例子,债务人本来有能力还债,结果通过离婚协议把大部分财产都给了配偶,自己就没什么财产能用来还钱了。
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能撤销的事儿那天开始算,一年之内行使。要是从债务人做出这个行为那天起,五年之内都没行使,那这个撤销权就没了。
4、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得去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理,要是觉得符合撤销的条件,就会判决把离婚协议里的赠予行为撤销,让财产恢复到原来的状态,这样就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情况中,判断赠予行为有没有损害债权,得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债务情况等好多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