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共同房产分割是个复杂事儿,涉及不少问题。先说分割原则,法院判决时一般会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有利生产生活这些原则。
要是夫妻双方能达成协议,那就按协议来分割。比如一方拿房子,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但要是达不成协议,像婚后买的、产权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
要是婚前一方买的房子,婚后一起还贷款,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能会把房子判给产权登记的一方,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这一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双方婚后一起还贷的钱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得由产权登记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还有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婚后一方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房子就被看作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要是双方父母都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房子一般会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然,要是有其他约定就另说了。
分割房产的方式有几种。实物分割适合房子能分割且不影响使用价值的情况;变价分割就是把房子卖了,分割卖房子的钱;作价补偿就是一方拿房子,按照评估价给另一方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