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周岁儿童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法院一般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处理抚养权问题时,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他们想跟谁生活的真实意愿,法院会重点考虑。所以十周岁儿童表达出的跟谁生活的想法,在抚养权判定中占比较重要的分量。
除了孩子的意愿,法院还会看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像父母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物质生活和成长环境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更有优势。还有父母的抚养意愿,如果一方很想抚养孩子,并且能提供不错的抚养条件,法院也会纳入考量。孩子之前的生活环境也不容忽视,如果孩子一直跟着一方生活,突然改变环境可能不利于孩子成长,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倾向于维持现状。
要是父母双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差不多,都想直接抚养孩子,但孩子单独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了很多年,而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也愿意帮忙照顾孩子,那么这可以作为父或母直接抚养孩子的优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