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迁家庭签了协议,通常不能随便反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合法成立的合同对参与的当事人有法律上的约束作用,大家得按照约定履行自己该做的事,不能私自更改或者解除合同。动迁协议一般是家庭里各方在平等、自愿,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才签订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不过呢,有些特殊情况是可以反悔的。一种情况是协议存在重大误解,就是说当事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是谁、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还有数量这些方面有错误的认识,导致行为的结果和自己原本的想法不一样,还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另一种情况是一方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着对方有困难,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了协议。还有一种情况是协议内容明显不公平,比如一方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对方没经验,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不符合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
3、要是有上面说的这些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协议。但要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时间,一般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一年内行使。要是属于重大误解的情况,当事人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所以,动迁家庭签的协议一般要按照约定执行,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