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里,法律没明确规定法院传票要传唤几次。法院一般先直接给对方送传票。要是对方不接电话,或者拒绝收传票,法院就会换别的送达方式。
一开始,法院会打电话联系对方。要是电话打不通,就会用邮寄的方式送传票。要是邮件被退回来了,法院就会考虑公告送达。公告送达一般是在对方下落不明,或者用别的方式都送不到传票的时候才用。从发公告那天开始,过了规定的期限,就当作传票已经送达了。
就算用了公告送达,对方还是不出庭,法院也能缺席判决。不过呢,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还有送达的效果,来决定用哪种送达方式,以及送达几次。要是用了好多办法,传票都没办法有效送达,法院最后就会用公告送达这种兜底的方式,保证诉讼能正常进行。
这里要提醒一下,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人身关系,所以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判决时会很谨慎。法院会仔细审查各种证据,保证判决结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