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有时会遇到离婚协议约定了房产等财产归属,却还没来得及过户,拥有过户义务的一方就去世的情况。下面为你说说该怎么处理。
第一步得搞清楚去世一方的遗产范围和有哪些继承人。要是去世的人没留下遗嘱,那就按法定继承来,他的配偶、子女、父母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对于离婚协议里涉及的那些财产,还在世的一方能依据离婚协议,向去世方的继承人去主张自己的权利。毕竟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的,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继承人有责任配合办理过户。
在世的一方可以先试着和继承人商量,让他们帮忙办理过户手续。但要是继承人不配合,在世的一方也不用慌,可以去法院起诉。到时候请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是有效的,还能要求继承人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等法院判决下来,要是继承人还是不照做,在世的一方就可以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法院会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能完成过户了。
这里要提醒大家,在处理这个事情的过程中,一定要把离婚协议、离婚证这些相关证据收集好,这样才能证明财产归属约定是真实合法的。有了这些证据,你的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