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离婚协议书里店铺经营权的归属是个重要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先坐下来好好商量,把商量好的结果写进离婚协议书里。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分蛋糕,大家心平气和地说好了怎么分,以后就不会因为这个起争执。
要是双方没办法商量出个结果,那就得看店铺的性质了。如果这个店铺是一方在结婚前就开始经营的,就像人家自己早就种好的一棵树,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这店铺经营权自然就归人家。
要是店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的时候就会综合好多事儿。一方面会看谁对店铺的经营贡献大,比如谁投的钱更多,谁平时花更多时间去管理店铺。要是一方在这上面下了大功夫,那法院可能就更倾向把经营权判给他。另一方面,也会考虑双方的生活情况。要是一方没别的收入,还对店铺经营比较熟悉,为了让他能维持生活,法院也可能把经营权判给他,但会让他给另一方一些经济补偿。补偿的钱数得看店铺实际值多少钱,经营得怎么样。
所以,夫妻在签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一定要把店铺经营权归谁,以及补偿的事儿都写清楚。这样能避免以后因为这些事儿闹矛盾,大家都能安心开始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