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制度。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30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能拿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只要《民法典》没被废止,相关条文没修改,协议离婚冷静期制度就一直有效。也就是说,以后协议离婚还是会有冷静期。但要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就没有冷静期的规定。要是想快速离婚,可考虑走诉讼程序;若双方都愿意冷静思考再决定,协议离婚也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