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里,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个说法。所以离婚的时候,一般是不会支持青春损失费赔偿要求的。
婚姻是男女双方自愿结合形成的法律关系,在婚姻中双方都有付出与收获。即便在婚姻生活里,一方可能投入了时间和精力,但不能就以“青春损失”为由要求赔偿。毕竟婚姻本就是相互的,双方都在其中度过了时光。
不过呢,要是离婚时有法定的情况,没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按照《民法典》,像重婚、跟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没过错的一方能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有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和“青春损失费”可不一样,它是因为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损害才给予的赔偿。
也就是说,光以青春损失去要求赔偿,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要是想在离婚时拿到赔偿,就得证明对方有法定的过错情形。比如有对方重婚的证据,或是能证明对方实施了家庭暴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