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前的债务承担问题,得先搞清楚债务性质。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起签了名,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这种基于双方共同意思所产生的债务,还有夫妻里一方在婚姻期间以自己名义为家里日常开销所负的债务,都算是共同债务。对于这种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就得一起偿还。要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够还债,或者夫妻财产是各自管各自的,那就夫妻俩先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2、要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像一方在婚姻期间以自己名义借的钱,而且已经超出了家里日常开销所需,同时债主又没办法证明这笔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一起做的生意,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的,那这就是个人债务,得由借钱的那一方自己还。
3、在实际情况中,判断一笔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很重要。债主找欠债一方的配偶,让其偿还对方婚前所欠的个人债务时,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不过要是债主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在了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上,那就另说了。所以,在确定债务该由谁承担时,要综合考虑债务是怎么产生的、用在了什么地方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