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官司时,被起诉方可能承担的费用得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先说诉讼费用,正常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败诉的一方承担,除非胜诉方主动愿意承担。要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当事人各自要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要是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了,法院会根据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要是被起诉方败诉了,一般要承担案件受理费,这就是法院受理案件时收的钱。
2、再说鉴定、公告、翻译等费用。在打官司过程中,如果需要做鉴定、公告、翻译这些事,产生的费用,法院会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让当事人直接付给相关机构或单位。要是这些事是因为被起诉方的原因才必须做的,那可能就得由被起诉方来承担。
3、另外,如果被起诉方有恶意诉讼、拖延诉讼等不当行为,让对方当事人产生了差旅费、律师费等合理开销,法院有可能会判被起诉方承担这部分费用。不过在我国,目前法律对于让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等费用的规定比较少,通常得有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