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离婚损害赔偿认定的重大过错主要有下面几种情况。
重婚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严重违背了婚姻里的忠诚义务,让婚姻关系的稳定性被破坏。
与他人同居是说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一起居住,这违反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原则。
实施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用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还有经常谩骂、恐吓等方式,对身体和精神进行侵害,严重损害了配偶的人身权益。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长期折磨、摧残配偶的身心,遗弃是对家庭成员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这都违背了家庭伦理和法律责任。
另外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个兜底条款。像实践中,吸毒、赌博等给配偶带来严重精神伤害的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错。
要是一方有上面这些重大过错,导致了离婚,没有过错的那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是赔偿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是对无过错方精神痛苦的抚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