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没签署夫妻共同债务协议,是否要承担债务,得看债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有几种情况。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另一种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还有一种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要是债务是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产生的,就算妻子没签协议,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要偿还。要是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债权人得举证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否则妻子不用承担。
要是债权人起诉让妻子承担债务,妻子可以积极应诉,拿出证据证明债务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如果法院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就不用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