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和房贷怎么分,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一方婚前就买了房,还只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婚后是夫妻一起还贷款。离婚时,这房子大概率就归登记名字的一方,没还完的房贷也成了他的个人债务。不过,夫妻婚后一起还贷款出的钱,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部分,登记名字的那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一起买的,不管只登记了一方名字,还是双方名字都在房产证上,这房子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房贷也是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夫妻俩可以商量房子归谁、房贷谁来还。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偏向子女、女方和没过错的一方来判。有可能把房子判给一方,让这一方接着还剩下的房贷,再给另一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要是一方父母出钱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就相当于父母只把房子送给自己孩子,算个人财产,房贷也由这方承担;要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就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双方父母都出钱买房,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那夫妻就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这套房子,房贷也按这个比例分担;要是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