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和普通婚姻有相同的地方,不过也存在特别的规定。咱们先了解点基本的法律知识,在军婚里,有些财产是属于军人自己的。比如军人因为受伤得到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还有看病生活用的医药生活补助费,这些都只属于军人个人,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这些钱,就像自己的私人物品别人不能拿走一样。
对于夫妻一起拥有的财产,通常是要平均分割的。像夫妻在结婚后一起挣的工资、奖金,或者一起做买卖赚的钱,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分这些财产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着来。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就会根据实际情况,多照顾孩子、女方还有没有过错的那一方。
要是军人在婚姻里犯了大错导致离婚,像和别人重婚、和其他人住在一起、对家人动手,或者不管家人,那非军人一方就可以要求军人给赔偿。
另外,军人拿到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这些一次性的费用,计算方法有点特别。用夫妻结婚的年数乘以一个年平均值,算出来的钱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再进行分割。这个年平均值就是把这些费用总额按照一定的年限平均分开得到的数,这个年限是用七十岁减去军人入伍时的年龄。
要是夫妻双方在分财产的时候有矛盾,不用着急,可以先自己商量,也能找个中间人帮忙调解。要是这些办法都行不通,就可以去法院打官司,让法律来给个公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