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通常来说,在子女年满18周岁前,父母要支付抚养费。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子女虽然满了18周岁,不过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为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没办法维持正常生活,那父母还是得继续给抚养费。
反过来,要是子女年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靠自己劳动赚钱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还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就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了。
在现实生活里,抚养费给多少、怎么给这些问题,父母可以一起商量着定。要是商量不下来,就可以去法院打官司。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判决抚养费的数额。这里要注意,很多人可能觉得子女一满18周岁,父母就不用给抚养费了,这其实不准确,还得看是不是符合前面说的特殊情况。另外,协商抚养费时,要把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都考虑进去,避免后续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