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要是自愿离婚,得先签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还得亲自申请发离婚证。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接下来30天就是离婚冷静期。
在这30天冷静期里,是不能领取离婚证的。而且只要有一方后悔不想离了,就可以带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等离婚冷静期过了,接下来30天内,夫妻双方要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要是没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有冷静期顺利度过,并且在期满后的规定时间内一起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两人确实是自愿离婚,还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协商好了,才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所以,大家要注意离婚冷静期内领不了证,冷静期满后也别错过申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