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证写婆婆名字的房产一般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毕竟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房产证登记的是婆婆名字,从法律上来说,这房子就是婆婆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夫妻在婚姻期间对该房产出过资,像一起还房贷、装修出钱等,那出资部分可看作夫妻对婆婆的债权。离婚时,夫妻能就这部分出资以及相应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确定各自能拿多少。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去法院起诉。不过起诉时得提供出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等,法院会依据证据来判定出资性质和金额,然后合理分割。
还有,如果有证据表明存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也就是夫妻才是房子实际出资人,只是借婆婆的名字登记,那么夫妻可以通过诉讼,先确定房屋的实际归属,之后再把这房子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