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时候,是能够补借条的。要知道,法律并没有禁止补借条这种行为。不过补写的借条有没有法律效力,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借条涉及的债务是真实存在的,而且这笔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等合理的用处借下的。就算是在离婚时才补写借条,这种债务也能算作夫妻共同债务。这时候,借给钱的一方(也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两人一起还钱。
但要是有人补写借条是为了凭空编造债务,想在离婚分财产的时候,让对方多承担债务,这种行为可是不合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当中有一方藏起、转移、卖掉、损坏、浪费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编造假的夫妻共同债务,想占对方财产的便宜。在离婚分财产的时候,对做出这些事的人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离婚之后,要是另一方发现有这些情况,还能到法院去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说,离婚时补借条,重点在于债务是不是真的存在。如果确实有债务,补写借条的时候,要把借钱的时间、金额、用途这些信息写清楚,这样才能保障债权人还有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要是编造债务,那肯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