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提出要30万,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要是女方要这30万是为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一起挣下的财产,得夫妻两人先自己商量着分。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多照顾照顾孩子、女方还有没犯错的那一方。这时候就得先搞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是这30万在合理分割的范围里,双方可以坐下来好好协商怎么分;要是要的钱比该分的多太多了,另一方可以不答应,然后去法院,让法官来依法分割财产。
要是女方说男方有过错,像在外面有了别人、和别人一起生活、动手打人、不管家人这些,所以要赔偿。有过错的那一方是得给没过错的一方赔钱,赔多少要看看过错有多严重、造成了啥后果。要是女方能拿出证据证明男方确实有这些错,而且要30万赔偿也合理,那男方可能就得给。要是女方证据不够,或者要的钱太多,男方可以不答应,让女方走法律程序。
要是女方说自己离婚后日子不好过,需要经济上的帮助。法律规定,离婚时要是一方日子过不下去了,另一方要是有能力,就得给点帮助。具体给多少双方先商量,商量不好就找法院判。这得看看女方到底有多困难,男方又有多大的经济能力,才能判断要30万合不合理。
遇到这种事,双方可以先自己谈谈。要是谈不下去,谁都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公平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