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并非都要分割共同财产。有几种情况不用分或者少分。
一是夫妻双方签了书面协议,约定婚姻期间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那离婚时就不用分割共同财产。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想法,内容合法,就受法律保护,这体现了当事人能自主决定财产归属。
二是要是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偷偷藏财产、转移财产、变卖或损毁财产、大肆挥霍财产,甚至伪造债务想占另一方财产,那在分割财产时,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这些行为,能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自愿不要共同财产,只要这是其真实意愿,没受到胁迫、欺诈,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大家在处理离婚财产问题时,要了解这些法律规定,避免自身权益受损。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