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提出离婚但丈夫坚决不同意,妻子可选择诉讼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能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要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存在这些情形,调解无效时应准予离婚: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应准予。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也应准予。
妻子提起离婚诉讼,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与相关证据,以此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审理时先调解,若调解不成且认定感情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法院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妻子可在规定期限届满后再次起诉,一般第二次起诉判离可能性较大。